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科〔2015〕147号)、《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应对疫情支持科技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科〔2020〕5号)等规范性文件2份,上述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14日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科〔2015〕147号)、《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应对疫情支持科技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科〔2020〕5号)等规范性文件2份,上述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14日